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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住房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住房调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美伦小区、文理新村、石鼓校区住房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1.第一轮(教职工住房调整):2025年11月16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2.第二轮(教师公寓调整):2025年11月16日(周日)上午10:00开始。

二、调整地点

石鼓校区校工会院内(教工之家)。

三、调整要求

1.住房调整时正式(在编在岗、人事代理A类)教职工须出示教工卡和身份证原件,离退休教职工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除教职工本人外最多一人陪同,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若有放弃者,现场签定放弃调整资格承诺书。

4.点名后5分钟内未到者,按照放弃调整资格处理。

5.凡本人不能到场者,可委托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代办,但须携带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见附件)、本人和被委托人的教工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房屋使用押金

教职工确认所调整房屋信息后,须现场交清所调整房屋全部房屋使用押金,然后在《住房信息确认单》上签字,否则所调整房屋无效。之前所交2万元住房调整定金计入本次房屋使用押金之中。承诺将原房屋交回学校者,原房屋使用押金抵冲新调整房屋使用押金。

押金交纳方式:住房调整现场只能刷借记卡,支持所有银行的借记卡,不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不收现金。押金收据现场领取。

备注:姓名、6位工号和房屋使用押金字样。

请所有准备调整住房的教职工,务必前往本人借记卡所属银行的任意网点,现场确认POS机刷卡限额,若刷卡限额低于房屋使用押金,须在银行网点提高POS机刷卡额度。经与银行沟通,通过手机银行查询的刷卡限额可能存在不准确情况,同时周末部分银行网点不营业,请大家务必在住房调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前往相应银行网点确认刷卡限额及卡内余额,确保现场刷卡能够足额支付。

五、注意事项

1.若在文理新村、石鼓校区住宅区域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当场将《房屋所有权证》交回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住房调整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弃调整资格人员,请参与调整住房的教职工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

3.住房调整具体办法见《宝鸡文理学院2025年下半年教职工住房调整实施细则》(已同房源信息11月7日予以公布)。

4.承诺将原房屋交回学校或交给新住户者,交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3日。此期间凡涉及到新旧2套房屋供暖问题者,新调整房屋采暖费按学校标准收取,原房屋采暖费按宝鸡市价格收取,收取时间段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

5.住房调整事关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务必传达到本单位所有调整人员。


附件:委托书



      宝鸡文理学院分房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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